“解決”比“解釋”更有說服力
——“改作風 辦實事 優環境”系列談④
李明杰
蕪湖市民錢某的孩子因戶籍信息問題導致入學難,他到派出所“辦不成”反映窗口尋求幫助。窗口民警提請啟動“辦不成”反映和解決機制后,事情很快得到解決。對于辦事群眾和企業的訴求,“辦不成”或許有這樣那樣的“解釋”,但“能辦成”更能彰顯黨員干部“解決”的作為?!敖鉀Q”比“解釋”更有說服力。
“解決”需要勇擔當、善作為。黨員干部要強化擔當之責、擔當之勇,對群眾、企業反映的問題,敢于實打實、硬碰硬。要提升工作之智、工作之能,準確把握有關政策規定,科學研究問題癥結所在,千方百計找到攻堅克難的辦法,切實為群眾和企業解決問題。有的問題具有一定普遍性,必須著眼“?!薄伴L”,從具體問題解決中總結、提煉經驗,建立健全工作機制,通過解決“一個”推動解決“一片”,通過解決“眼前”有效防止“以后”。
當然,強調“解決”的重要性并不是否定“解釋”。事實上,受客觀條件限制,一些問題短期難以得到解決;因為認識局限,一些問題可能是群眾、企業有誤解。對此,要把事實原原本本說明白,把原因認真仔細解釋清楚,把解決問題的謀劃告知群眾、企業,努力爭取他們的理解和支持。
“解決”得好不好,群眾“買不買賬”,關鍵要看有沒有解決實際問題,真正解決了多少實際問題,解決實際問題到什么程度。黨員干部要樹牢責任意識,強化擔當作為,敢于迎難而上,多奔著群眾、企業的困難去“解決”,少為自身原因去“解釋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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